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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15 03:3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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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六)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

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六)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参保居民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其中新参保居民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进行参保登记,并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缴费方式

自主缴费方式:“河北税务”、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税务局、冀时办APP、支付宝、河北移动APP、经办银行、自助服务终端、代征客户端、税务大厅二维码缴费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