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给予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秦皇岛市相关部门确定
三、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四、办理材料
(1)《个人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4)其他要求的材料等
五、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上述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