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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偿还本市购房贷款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02 04:2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秦皇岛购房贷款,秦皇岛公积金提取,秦皇岛偿还本市购房贷款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一、提取材料(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建行、工行、农行、中行Ⅰ类账户储蓄卡之一)(2)偿还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建行、工行、农行、中行Ⅰ类账户储蓄卡之一)3.个人购房

一、提取材料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建行、工行、农行、中行Ⅰ类账户储蓄卡之一)

(2)偿还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建行、工行、农行、中行Ⅰ类账户储蓄卡之一)

3.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

4.与贷款相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5.个人贷款对账单。(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当月到放贷银行信贷部门打印并加盖银行印鉴,对账单要显示借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明细;连续多年未提取的,需打印多年的贷款对账单)

【注意】办理以上贷款时,提取房主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三、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贷款,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尽量同一天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且与上次还贷提取日期间隔365天以上,否则系统无法通过。

2.职工贷款结清的(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可不受“还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限制,但须在结清当月办理最后一次还贷提取。除提供还贷提取必要材料外,还应提供结清证明和贷款对账单,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结清日之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3.职工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应为职工本人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其房屋用途必须是房产部门明确登记为“住宅”,非住宅用途不得提取。

4.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均不属于购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隐瞒贷款情况并办理了全款购房提取的,不得再办理还贷提取。

6.职工婚前单独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满一年的,其配偶可以使用该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

7.多个购房人共同购房的,按照提取人的产权份额比例计算还贷提取金额。

8.职工或其购房关联人存在多个账户的,应先办理账户合并,再办理提取。